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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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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继续开展“道德讲堂”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4        文章来源:宣传部       浏览:
 

各党总支,各部门:

近年来,我院按照省直文明委部署,广泛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在活动的内容、形式上不断求新突破,成为师生自我教育的主要舞台和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阵地。为继续深入推进2016年我院“道德讲堂”活动,提升活动实效,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广泛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运用师生喜闻乐见的表现形式,大力宣传历史和现实中特别是身边的道德人物先进事迹,为我院师生文明素质提升提供丰富内涵和载体支撑。

二、优化活动流程

按照中央文明办统一规定的“自我反省、唱歌曲、学模范(讲故事)、诵经典、发善心、送吉祥、行遵德礼、做善事”8个环节,形成一套规范的固定仪式。

“自我反省”:主持人根据参与人群的特点,引导大家进行“开场三问”,让人们在静默中反躬自省,在庄重肃穆的心境中开始仪式。

“唱歌曲”:开讲前,组织全场同唱一首与“道德讲堂”活动主题相关的歌曲。

“学模范”:联系一位道德模范或身边好人,由其讲述亲身经历,或观看道德模范先进事迹的短片,组织大家学习他们的优秀道德品质。

“诵经典”:诵读一段中华传统经典和道德格言。

“发感悟”:在场参与人员结合自身实际,作点评、谈体会或作出一个道德承诺。

“送祝福”:向观众赠送吉祥卡、吉祥物,传递吉祥、祝福、向善、诚敬之情。

“行遵德礼”:现场观众全体起立,向台上的“德”字鞠躬,表达对善人善举的敬意。

“做善事”:确定一件善事由现场参加人员当堂或在活动结束后完成,引导人们讲道德、做好事,聚集正能量。

各部门可在以上固定形式流程的基础上,注重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与其他工作的融合,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努力将受众喜闻乐见的教育模式融进讲堂活动。

三、有关工作事项

1.要强化领导、高度重视,继续深入推进“道德讲堂”活动开展,做到名称规范、流程标准、氛围浓厚、内容贴切,将“道德讲堂”打造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阵地。

2. 按照“一堂一档”要求,各有关部门须在活动结束后及时(一般在一周内)收集活动中的文字、图片、视频等材料,做好详细记录,并报院文明办存档。

3. 各部门要通过“道德讲堂”提高师生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形成崇德向善良好风气,把开展“道德讲堂”的效果体现在服务师生、服务学院、服务社会的行动上,切实推进学院文明创建工作。

 

附件:2016年道德讲堂安排表

                          

 

                                院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6年4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