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部党支部开展
“学纪 知纪 明纪 守纪--深学细悟《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党课
为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6月11日上午,思政部党支部在崇德楼1118室开展“学纪 知纪 明纪 守纪--深学细悟《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党课活动。党支部书记解晓军主讲。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解晓军以“增强纪律观念,筑牢纪律防线,严守纪律规定”为关键词,为全体党团员做导读导学。党课伊始,全体成员还共同观看了《条例》解读的相关视频。
本次专题党课聚焦的主题是: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深学细悟《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例》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党内法规。制定该条例旨在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修订后的《条例》共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关于本次条例修订,请大家重点关注以下内容:一是从《中国共产党章程》这个总源头出发,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体现系统观念,做到科学立规,不断扎紧织密制度笼子。二是政治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条例》分则“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28条,增写2条,修改12条。三是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条例》分则“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17条,增写2条,修改7条。四是廉洁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为确保清正廉洁,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条例》分则“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28条,增写1条,修改18条。五是群众纪律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保证,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条例》分则“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8条,修改3条,将1条纳入政治纪律。六是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条例》分则“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20条,增写7条,修改6条。七是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关系着党的形象。《条例》分则“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5条,修改2条。
希望通过本次专题学习,全体党员深刻认识到《条例》的重要性,明确作为教育工作者在维护党的纪律和法律尊严方面的责任和使命,应更加自觉地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党员教师。
支部全体党员根据学习内容积极参与交流,分享学习收获。

党员张晋升: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党的立足之本。作为一名党员,要时刻牢记党的纪律要求,加强自己的党性锻炼,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真正做到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心有所畏。
党员孙玲:本次《条例》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等方面对党员提出了更高要求,身为一名党员思政教师,我也深刻感悟到,违法必违纪,党员的一言一行都应受到人民群众的监督。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要求,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和“四个意识”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党员陈建平:经过《条例》专题党课的学习,我认识到新修订的《条例》是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细化和具体化,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的战斗力的关键因素。全体党员应当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引导身边的同事和群众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