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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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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管理职业学院学生升留级规定
发布时间:2017-10-25        文章来源:学生处       浏览:
 

为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维护学院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树立优良学风,根据《山西管理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一、学生完成本学年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准予升级。

二、参加学院一学年统一补考后,累计有四门(含考查)或三门考试课程不及格者,应予留级。

公共体育课不及格,不作留级课程门数计算,但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测试标准。

三、留级的学生,原课程考试成绩达80分以上(含80分)或考查成绩达到良好以上者,经学生本人申请,系主任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可允许免修。但政治理论课以及实践环节和其余课程必须重修。

四、留级的学生,原则上编入原专业下一年级学习,如该专业下一届未招生或调整撤销,可由学院安排到相近专业学习。

五、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允许留级一次。

六、留级学生须重新交纳该专业一年学费和公寓费等其他费用。

七、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八、本规定自20179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