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细则

作者: 时间:2021-06-23 点击数:

实训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实训耗材和低值易耗品管理,确保实训教学的正常进行,提高实训耗材经费的使用效益,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二、耗材的范围和分类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物品为教学等方面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物资。

材料:指使用后就消耗掉而不能复原的物质材料。如: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等。

低值品:凡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能长期使用又不属材料范围的物资。如:低值的仪器、工具、量具、鼠标、键盘等。

易耗品:电子元器件、零配件等。

第三条 实训耗材经费是指在实训教学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主要用于购置上述第二条所界定的耗材和支付实训所用的试件和零配件等。

三、实训耗材经费预算管理

第四条 各实训耗材经费由学院根据其实训教学任务按学期统一核定,设立实训耗材专项经费。实验耗材经费仅用于实训教学,做到专款专用。

四、实训耗材计划的申报、审批与采购

第五条 每学期在制订完下学期的实施计划后,各系部依据教学实施计划预算下学期所需实训耗材及经费,由实训指导教师根据实训项目需要填写《山西管理职业学院实训耗材申报表》(附表1),系部进行审核后交实训中心。

第六条 实训中心依据各实训耗材种类进行审核,审核后填写《山西管理职业学院实训耗材汇总表》,并送交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上报学院审批。

第七条 实训中心按已审批的实训耗材计划统一组织采购。

第八条 因教学计划调整和教学内容变更导致实训耗材购置计划必须调整时,各系部出具书面报告,经实训中心审查,并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可在预算额度内进行调整。未经审批同意,不得随意变更、调整实训耗材购置计划。

五、实训耗材的入库、保管、领用

第九条 实训中心应建立实训耗材台账和实训耗材的验收、入库、保管、领用制度。实训耗材购置后由实训中心统一办理《山西管理职业学院实训耗材入库单》。

第十条 实训耗材由实训中心一人总管,负责入库,申报人负责对耗材进行验收,并分别在入库单上的验收与入库栏签字。

第十一条库存物品的保管应做到定位存放、存放有序、帐物相符,便于收发和检查。对于贵重、稀缺物品和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应实行集中保管,精确计量,并定期进行检查,使用时认真填写使用登记簿;实现库存物品管理的科学化。

第十二条 实训室的管理员领取相关耗材,领用时需办理出库手续,填写好《山西管理职业学院耗材领用登记表》(附表2)。

第十三条各实训室的管理员要认真填写“实训室耗材领用情况登记本”,详细记录耗材的使用情况。实训中心每学期进行两次以上的库存清查、实训耗材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以保证物尽其用,使用合理。

第十四条实训耗材的对内供应、对外调拨及具有经济价值的废品作价处理,统一由实训中心按程序审批和处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自行处置。实训中心应做好对具有经济价值废品的回收和管理,主动提出处理意见。

六、附则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实训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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